各学科建设单位:
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(暂行)》和《关于编制2021年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预算的通知》要求,我单位对各学科申报的2021年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了初审和专家评审,现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至各单位,请各学科建设单位参考专家评审意见,重点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指导思想和第五轮学科评估导向,对2021年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修订。
一、修订要求
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各学科建设实际需求,针对五大类项目提出具体修订要求如下:
(一)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
主要用于教学成果奖培育、教材编写出版、一流课程建设、学生科研实践及学生国际交流(3个月以上)等内容。
对于目前尚无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、无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学科建设单位,必须在本项目中增加相关内容。其中教学成果奖培育、课程和教材建设需明确具体成果名称。
(二)师资队伍建设项目
主要用于本学科领军人才培育和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建设,并应对本学科主流方向有支撑作用的教学和科研平台给予一定支持。
对于目前尚无国家级人才称号和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的学科,必须在本项目中增加相关内容,同时明确拟支持人选范围、平台方向和建设目标。
(三)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项目
主要用于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和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培育、标志性学术成果培育、代表性学术著作出版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申报等内容。需明确具体成果形式和名称。
(四)文化传承创新项目
主要用于国家级文化智库和基地等平台的申报建设、国家级文化学术项目申报、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培育等内容。
(五)国际合作交流项目
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、举办重要国际会议、创办国际学术期刊、资助师生赴境外参加重要学术会议(须有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)等内容。
二、其他要求
(一)学术著作出版,我校一流学科建设规划中世界一流学科和第一层次(国内一流、国际知名)建设学科,原则上每年全额资助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限10部(套);第二层次(国内知名)和其他建设学科每年全额资助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限6部(套)。
(二)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,各学科建设单位若在2021年项目中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预算,必须在本次修订项目报送前通过实验室建设处的设备购置论证,否则不予立项。
三、材料报送时间
各学科建设单位需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修订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书及《关于编制2021年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预算的通知》中的附件2《陕西师范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》、附件3《“三公经费”、会议费、劳务费预算申报表》、附件4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方案》、附件5《2021年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培育标志性成果清单》电子版发送至211b@snnu.edu.cn(无需提交纸质版)。
学科建设处
2021年1月20日